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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怪事连连 (第1/2页)
龍朝,正武三年。 春分第十四日是清明前一天,也是清平百姓祭祖的最后一天。 清晨,淅沥的小雨笼罩了整个清平县。 清平城外,清平河旁。 一家老小六个人,皆头戴斗笠,身披蓑衣,穿着粗衣布麻,走在泥泞的黄泥小路上。 老人身体硬朗,走在最前面,左手拄着拐杖,右手拿着一个长木棍,不停挥舞打着四周的草丛。 打草惊蛇。 这是农人多年来的种田经验,是用来防蛇鼠蚁虫等毒物,当然最主要还是防蛇。 因为春天是万物复苏季节,各种动物相继苏醒,毒物也随之苏醒。 清平县每年有不少人被毒物咬后身死,所以老者为了以防万一,准备一路打草惊蛇过去。 老者身后跟着一对夫妻,他们挑着四筐篮子,里面放的是祭祖用的物品和一些饭食。 有果子、糕点、饭菜、酒,也有红蜡烛、竹立香、化金、黄纸人等等。 男的叫余大壮,人如其名,身材高大魁梧,皮肤黝黑,一看便知其是地地道道的庄稼汉子。 女的叫赵春丽,身材中等,拥有一手好厨艺,她那黝黑的头发,被一根去掉刺的荆棘固定在脑后。 此外还有三个小孩,约莫七八岁大。 两个男孩长得虎头虎脑,高瘦一点的叫阿狗,矮一点的叫阿猫。 女孩长相甜美十分可爱,rou嘟的小脸,苗条匀称的身材,已经颇具美人胚子,名字叫阿花。 三人的名字虽然取得有些随意,但这些贱名蕴含着父母对孩子健康成长的期盼。 希望孩子能够像猫、狗、野花一样顽强生长。 此时三孩子顶着母亲为他们做的小斗笠和小蓑衣,拿着小棍子一路砍去。 所到之处,挺拔的杂草尽数折断,可谓是寸草不高。 一时间,远旷的天地,弥漫着孩子们莺铃的嬉笑声。 “阿猫哥,阿狗哥,你们等等我!” 阿花看着两哥哥突然抛弃自己,朝更远处飞奔而去,脸上充满了委屈,抽泣着往回跑,来到母亲怀里哭诉。 “阿娘,哥哥们不和我玩,他们不要我了~” 赵春丽看着哭着鼻子的阿花,温柔地揉了揉她的小脑袋,恶狠狠说道。 “哎,不哭不哭,等他们回来我打他们屁股,给你报仇怎么样。” 阿花似乎想到哥哥们经常被打屁股的囧样,破涕为笑,开心的点点头。 “嗯嗯” 看着阿猫阿狗身影没入芦苇中,余大壮轻声说道:“这两孩子,野性子真不让人省心,都说了出来后别到处乱跑。” 老人呵呵一笑,挥棍探了探旁边的草丛,回道:“那两孩子在家都憋坏了,好不容易出城一趟,就让他们好好玩一下。” 看到父亲用力一挥长棍,身子没站住晃了晃,余大壮顿时吓了跳,“爹,您悠着点。” “放心吧,我身体还硬朗着呢。对了,啥时候让一个孩子上私塾?他们年纪可都不小了。” 听到父亲这话,余大壮知道父亲又开始唠叨给孙子找出路了。 余家曾经在一起商讨过。 两个孩子,一个孩子将来考取功名,另一个孩子跟着他种地。 而女儿则跟着妻子干杂活,等到了年纪就嫁人。 毕竟清平县老李家,曾经就是这样富起来。 三个男孩,老三考取功名,老大种地养家,老二本应该是去做学徒的,但那时发生叛乱,于是被拉去充军去了。 三人也是不负众望,带着李家一飞冲天,老三在平阳府当官,给老二和老大谋了一条出路。 据说老二还当上了将军,老大则取了一位美妻。 李家这传奇的事迹可是传遍天下,清平县百姓也是一阵羡慕。 现在李家可是平阳府鼎鼎有名的大家族了,酒rou吃都吃不完,长短工、侍女小厮更是无数,而他们还在苦哈哈的种地。 “爹,我知道,可能不能先让他们种地啊,这些年收成可不太好。等收成好了再去读书,现在实在是没有闲钱供孩子读书。” “哼,没钱?李家曾经不也一样没钱,他们怎么就能富起来?”老者停下脚步,看着自己憨头憨脑的儿子,很是生气。 “你难道就想让儿子一辈子跟你天天种地?你就不想坐在四周高墙里,舒舒服服睡觉?” 余大壮想啊,白日睡觉都想,但读书真的很费钱,不说交给私塾的十两就是个天文数字。 光读出个秀才的书,他们种一辈子的地都买不起。 “爹,我也想啊,但是...” “好了!反正两个孩子必须有一个去读书。” 老人冷声道,“供不起以后大家就少吃点,多给人家干点活,王府不是缺人吗?丽也出去做工干活,不要待在家里做那些琐事了。” 听到王府,余大壮和赵春丽脸色直接变了。 “爹!你又不是不知道王老爷什么德行,去他们那干活能有几个钱?” “那总归是一条财路,有钱总比没钱好。你们要是不干,我去干!” “好了爹,我让阿丽去王府做工还不行嘛。” 赵春丽嘴唇蠕动想说什么,但看到丈夫对自己微微摇头,便低头不语,神情有些失落。 细雨下,一家人彼此之间的气氛有些低沉。 啊! 啊! 远方突然传来阿猫阿狗的尖叫声,只见两人神色慌张,手脚并用地从芦苇丛中跑了出来。 边跑边回头,似乎害怕后面跟着什么恐怖的东西。 众人听到两人的尖叫声,心中也是咯噔一声,神情顿时一慌。 阿花连忙跑到赵春丽身边,仅仅抱着她的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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